精舍虐死女會計「三大女護法」刑度一樣 傷害致死判10年

臺北市精舍蔡姓女會計疑記帳失誤被信衆凌虐致死案,本名王江鎮的精舍負責人王薀、藝人李威夫妻13人依傷害致死、強制等罪起訴,王羈押迄今,否認施虐,李威與被害人家屬調解成立,臺北地院今判王薀有期徒刑12年,判李威有期徒刑1年10月,判李妻簡瑀家有期徒刑1年8月,夫妻2人均宣告緩刑5年。

13名被告包括王薀、精舍「三大女護法」乾子昀、樑碧茵、遊秀鈴以及李威、簡瑀家夫妻和李淵源、姜芃妤、「耀智師父」吳慧珠、吳傍丹、呂莉芳、黃文琪、李宸宇等信衆,「三大女護法」曾羈押禁見,後以50萬元至70萬元交保。

其中,「三大女護法」、姜芃妤、吳慧珠5人均判有期徒刑10年,李淵源判有期徒刑9年,呂莉芳判有期徒刑5年,黃文琪、李宸宇判有期徒刑4年,吳傍丹判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依檢方起訴,蔡姓女子具會計專長,在精舍內擔任財務組出納,2024年2月下旬起,因王薀認爲蔡女協助計算自己的婚後財產數額有誤、致損失數百萬元,且懷疑蔡女傳染新冠肺給乾子昀,又不願配合出家剃度,因此得罪王薀。

2024年5月起,蔡女在信徒圍繞下被強迫剃頭,每天需做五體投地的「大禮拜」動作400至500次;2024年7月起,蔡女多次遭體罰,蔡女受罰過程王薀的護法、信徒都圍着蔡女,不斷施以指導、並對蔡女施加精神壓力。

2024年7月23日晚間至24日凌晨,王薀在「水月草堂」再命令信徒批鬥蔡女,24日凌晨2時吳慧珠、李淵源將蔡女推回精舍,乾子昀、樑碧茵、遊秀鈴等3名師姐直到上午10點多才通報救護車,致蔡女死亡,法醫相驗,確認死因爲橫紋肌溶解症。

臺北市精舍命案王薀一審判刑12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精舍命案「三大女護法」樑碧茵判刑10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精舍命案「三大女護法」乾子昀 (右)判刑10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