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宣判》應曉薇判15年6月 沈慶京判10年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應曉薇和女兒抵達北院。(郭吉銓攝)

臺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下午2時30分進行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收賄等罪重判17年奪公權6年;臺北市應曉薇違背職務收賄罪14年、褫奪公權6年、洗錢罪3年並罰1000萬,應執行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依圖利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千萬元,褫奪公權5年。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沈慶京抵達北院。(郭吉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