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法減徵天災汽燃費 花蓮上千車輛年省3786萬元

今年4月3日花蓮地震重創當地產業,連帶導致花蓮地區汽車運輸業營運受到衝擊。圖/公路局提供

今年4月3日花蓮地震重創當地產業,連帶導致花蓮地區汽車運輸業營運受到衝擊,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草案,得參酌天然災害嚴重程度及業者受影響營運情形,公告減免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預計6月底發佈實施,此次花蓮地震預估有1632輛營業車輛可受惠,一年可省下3786萬6328元。

行政院「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已納入汽車燃料使用費的稅費減免措施,交通部近日再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草案,增訂交通部得參酌天然災害嚴重程度及業者受影響的營運情形,公告減免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作爲執行依據;該草案已於今天預告期滿,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6月底前完成法規修正發佈。

交通部今表示,依預告修正第4條之1草案規定,有關減免徵對象、期間及額度,公路局已盤點將針對今年4月3日設籍花蓮縣且經公路主管機關覈准九大運輸業營業車輛,免徵一年汽車燃料使用費(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預計有1632輛營業車輛可受惠,其中以租賃小客車640輛最多、營業貨運曳引車596輛居次。

交通部指出,此次花蓮納入的九大運輸業營業車輛包括營業遊覽車大客車、租賃小客車(短租)、租賃小客貨車、租賃小貨車、營業大貨車、營業小貨車、營業大貨曳引車、營業貨櫃曳引車、營業貨運曳引車。

交通部也說,此次法規修正主要適用天災包括地震、颱風、豪雨,完成修正後,公路局會從優、從速、從簡將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配套資訊函請相關運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