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東石鄉普發2000元 設籍日、新生兒領取資格一次看
嘉義縣東石鄉規畫在1月31日和2月7日兩天普發2000元,讓民衆年前領到小紅包、小確幸。(取自林俊雄臉書/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又有鄉鎮要普發現金,東石鄉考慮到新建納骨塔,既有財源可能會不夠,原本不打算普發,禁不起鄉親強烈反應,鄉公所經過嚴密財務盤點,評估預留蓋納骨塔經費後的餘額,「剛好夠發」2000元,今(14日)代表會正式通過紓困金自治條例,規畫在1月31日和2月7日兩天普發,讓民衆年前領到小紅包、小確幸。
東石鄉去年7月遭丹娜絲颱風及728豪雨重創,造成鄉民直接與間接經濟上的損失,爲紓解鄉民的經濟壓力,並提振地方消費,東石鄉公所與鄉民代表會共同提案普發災後紓困金2000元,今上午通過自治條例,公所將在1月31日和2月7日兩天普發,只要是114年7月31日(含當日)前設籍,或當天出生新生兒,就能領2000元現金。
東石鄉長林俊雄感謝全體代表同意通過「嘉義縣東石鄉因應丹娜絲颱風及0728豪雨災害發放民生紓困金自治條例」,讓民衆在過年前領到2000元。
林俊雄說,原本考慮到新建納骨塔要2億多元,爲避免舉債,起初不打算普發,因不斷接到鄉親反映,加上代表會也建議,他請相關單位算一算,扣除納骨塔的錢,剛好夠發2000元,但公庫就所剩無幾,起碼不用舉債,未來公所會審慎開支,慢慢存錢。
東石鄉2000元紓困金髮放對象爲,凡114年7月31日(含當日)前設籍於東石鄉且至115年1月31日仍持續在籍東石鄉未遷出之鄉民,皆可領取紓困金,114年7月31日(含當日)前出生並已辦妥戶籍登記之新生兒,得依本條例規定領取。另外,符合領取資格者,於114年8月1日至115年3月5日死亡者,由親屬填具切結書領取。
公所表示,相關發放注意事項會再訂定發放辦法,將盡速積極辦理髮放的各項作業,讓鄉民都能在農曆春假前順利領到紓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