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艙機車北市禁停機車格 新北「停得進去不超線可停」

新北市針對駕艙機車管理,認爲只要車輛尺寸符合機車格車格、未超出格線,可停放機車格。圖爲大型重機。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駕艙機車最快年底上路,臺北市今天公告「只能停放在汽車格位」,不過新北市則採取較具彈性的管理方式,只要車輛尺寸符合機車車格、未超出格線,就可停放機車格、小型車格與大型重機專用格。

新北市交通局指出,市府公告自7月1日起開放三輪以上機車(身心障礙者專用特製機車除外)停放路邊機車停車格、路邊小型車停車格及路邊大型重型機車專用停車格;電動三輪貨箱機車若有裝卸貨需求,也可停放路邊裝卸貨專用停車格。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王昶閔表示,交通部當初針對駕艙式機車訂定管理原則時,得停放汽車停車格,至於貨箱機車則被認定屬於機車,可停放機車格。新北市考量實際道路環境及停車需求,目前空間有餘裕的路段,機車停車格最大可畫設到長2.5公尺、寬1.5公尺,部分三輪機車或駕艙式機車若車身尺寸符合規範,停放後未超出格線,仍可停放機車格。

王昶閔說,希望透過彈性作法,避免駕駛人轉而停放紅黃線或違規佔用道路,新北纔會認爲只要「停得進去、沒有超出格位」,就允許停放機車格。

王昶閔表示,由於三輪機車佔用空間較一般機車大,因此停放收費機車格時,將以機車費率兩倍計收;若停放汽車格,則依汽車格費率收費,以反映停車資源使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