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動女法院怒甩律師巴掌 羅廷瑋提《律師法》修法

激動女法院怒甩律師巴掌,羅廷瑋提《律師法》修法。圖爲事發女子畫面。(林弘笙攝)

臺中林姓女子去年因恐嚇3名女律師遭起訴,17日開庭審理前林女情緒激動,林竟在法院走廊怒甩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一巴掌;立委羅廷瑋18日表示,此案已非單一衝突,而是凸顯現行制度對律師執業安全保障不足,應儘速推動修法補強。

臺中地17日下午審理林女涉嫌恐嚇及攻擊女律師案件,未料開庭前林女在法院走廊與律師爆發衝突,不斷飆罵三字經,還重甩吳中和一巴掌,在場律師高喊「現行犯」,林女仍持續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甚至拍落律師手機、腳踹記者。

羅廷瑋表示,近年屢傳律師執業時遭恐嚇、脅迫甚至暴力攻擊,不僅危及人身安全,也影響司法運作與社會對法治的信任,現行多以刑法一般罪責處理,保護力道不足,也難形成嚇阻效果;已研擬修正《律師法》,增訂專章保障律師執業安全,未來若對依法執業的律師施以強暴、恐嚇或其他不法手段,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金;若造成重傷或死亡,刑責將大幅提高,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羅廷瑋指出,修法重點在於將「妨害律師執業安全」提升爲獨立犯罪類型,凸顯對司法秩序與專業人員的保護,主管機關應全面檢討各類執業場域的安全機制與風險預警,透過制度性改革,讓律師等專業人員能在安全環境下執行職務,維繫社會運作與法治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