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刺20刀奪母命!18歲莽男得遺產? 法官:祖父母遞補繼承
狠刺20刀奪母命!18歲莽男得遺產?法官判決其繼承權不存在,祖父母得以遞補繼承。(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發生駭人倫常命案!一名年僅18歲的男子弒母,遭判重刑確定,後續案件延燒至遺產繼承問題。死者雙親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孫子喪失繼承權,法院審理後認定,因其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依法當然喪失繼承資格,判決其繼承權不存在,祖父母得以遞補繼承。
本案發生在2024年6月1日,桃園市八德區一處住宅內發生震驚社會的弒親血案。當時18歲的陳姓男子因長期與母親關係緊張,當天上午11時許持水果刀闖入母親房間,朝其頭部、頸部及胸腹等要害連刺逾20刀。儘管事後曾撥打119求救,但母親仍傷重不治。警方獲報到場後,迅速鎖定其涉案,並在現場查扣兇刀。
刑事部分,法院依《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9年10月。審理過程中,法官指出,陳男雖有自閉症等精神疾病,但並未達減刑標準,且犯案手段兇殘、攻擊部位集中致命區域,難認情節輕微。雖其犯後坦承並表達悔意,但綜合犯行情節與被害人家屬所受重大傷害,仍予以重判。
隨着刑案落幕,遺產繼承問題浮上臺面。死者父母主張,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故意殺害被繼承人者,當然喪失繼承權,且陳男爲第一順位繼承人,若不排除其資格,將影響他們作爲第二順位繼承人的權益,因此提起確認之訴。
法院審酌後指出,本件屬於確認法律關係之訴,死者父母確實因繼承權存否不明,面臨權益受侵害的風險,具備提起訴訟的法律上利益。再依刑事判決及相關證據,包括戶籍資料、起訴書與判決書等,均可證明陳男確實故意殺害母親,構成喪失繼承權之法定事由。
值得注意的是,陳男身爲獨子,在民事庭中並未爭執相關事實,甚至表示對祖父母請求「沒有意見」,等同間接承認喪失繼承資格。法院因此認定事證明確,依法宣告其對亡母之繼承權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