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賴政府的欠債清單(陳清雲)

賴政府上任以來多項財政與制度爭議,包括政策承諾未兌現、法定義務未落實,以及行政作爲與立法決議之間的落差,引發行政權是否仍願意在民主憲政體制下,受法律與制度的拘束。(中時資料照)

近日,社羣平臺流傳一份由立法委員整理並公開的「賴政府的欠債清單」,彙整賴政府上任以來多項財政與制度爭議,內容涵蓋政策承諾未兌現、法定義務未落實,以及行政作爲與立法決議之間的落差。這份整理之所以引發關注,不在於文字是否尖銳,而在於它點出一個更根本的問題:若清單所指情形確有其事,行政權是否仍願意在民主憲政體制下,受法律與制度的拘束。

民主政治中,政府對人民真正「欠」的,從來不只是金錢,而是誠信、責任與依法行政的自覺。當一項法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依法應公佈、應執行,行政機關卻以各種理由延宕或消極因應,甚至透過程序操作,使法律停留在「名義存在、實質不行」的狀態,社會自然會質疑,這是否已偏離法治國家應有的運作原則。

近年來,行政部門屢因重大政策與立法結果出現爭議。立法院依法行使職權所作成的決議,不論涉及預算、修法或政策方向,行政院若認爲確有窒礙難行,憲政體制中通常已有制度化且正規的處理途徑,例如提出覆議或聲請憲法審查。然而在若干具體案例中,外界觀察到不同做法:如《財劃法》在覆議未獲通過後,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未以窒礙難行提出覆議的情況下,行政部門仍以「不副署」「不公佈」因應,以及公教年金停砍法律雖已公佈生效,卻被批評執行進度遲滯等情形。相關作法是否符合憲政慣例,社會各界仍有不同看法,但可以確定的是,這些爭議已引發對程序正義與法治運作是否受影響的討論。

同樣受到關注的,還包括立法院既已通過軍人待遇調整,行政部門卻未及時編列相關預算,使法定政策推動面臨落實困難。法律既定,預算理應配合;若延宕或迴避,恐形同變相架空立法。對一般民衆而言,最直接的感受,是政策與法律之間的落差,讓人難以判斷制度究竟是否仍然可靠。

所謂「欠債清單」,反映的或許正是人民心中逐漸累積的不安:政策可以一再宣示,責任卻可能持續延後;法律可以通過,行政卻可能選擇性執行。當「依法行政」不再被視爲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而容易流於政治攻防中的口號,受損的就不只是單一政策或政黨形象,而是整個民主制度的可信度。

更值得警惕的是,若這類現象被視爲可以接受的治理方式,可能形成難以回頭的先例。今天可以因政治立場而延後執行某些法律,明天就可能因行政便利而忽視更多法定義務。長此以往,人民對法律的信賴將逐漸流失,對政府的期待只剩形式,民主運作也可能因此空洞化。

誠然,治理國家從來不易,政策推動也必然面臨現實限制。但在民主憲政體制下,這些困難本應透過制度內的程序解決,而非在制度邊緣尋找替代路徑。行政權的正當性,終究來自依法行使,而非政治動員或權宜操作。

因此,這份「欠債清單」真正的意義,或許不在於追究過去,而在於提醒現在。政府若要重建社會信任,最基本的一步,就是回到依法行政,尊重立法院的憲政角色,讓法律不再只是形式存在,而能真正落實於治理之中。人民期待的,不是更多宣示,而是願意爲承諾負責、爲制度守分際的政府。

唯有確實履行法定義務,落實制度責任,纔是政府對人民最基本的交代。政府還債於民,讓社會安定向前,終究仍須從依法行政做起。

(作者爲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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