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課堂上抽電子煙 驗出喪屍煙彈

桃園市某國中前天竟有學生竟在課堂施用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託咪酯,還出現情緒狀態等異常行爲,此案已移送少年法院,教育局也將啓動春暉個案輔導機制。國教行動聯盟認爲,電子煙載具未被納管,導致校園出現執法漏洞,政府應儘快修法、強化新興煙品教育。

據瞭解,該名女學生前天上第1節上課時在教室內施用電子煙,任課老師發現異狀後立即將學生帶往學務處處理,並將電子煙沒入保管。不料該生下課後又至9年級班級拿出另1支電子煙繼續使用,老師接獲其他學生通報後立刻沒收器具、聯繫少年隊,並通知家長到校,家長替女學生請假1周。

警方昨天檢驗相關器具,初步檢測煙油中的依託咪酯呈現陽性反應,涉及刑責及兒少法。市議員黃瓊慧發文爆料指,女學生吸食喪屍煙彈時出現顫抖、走路S型等詭異舉止,最後意識模糊倒在課桌上,嚇哭不少同學,質疑學校處置慢半拍,教育局迴應,校方處置未延遲,女學生無昏迷、抽搐。

校園出現以電子煙吸毒離譜事件,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昨說,校園吸食電子煙、加熱煙其實很常見,學務主任和生輔組長經常查獲這類載具,問題在於2023年菸害防制法修法時未將「載具」納入管理範圍,會有學生利用漏洞,在校園試抽後丟棄。

王瀚陽也提到,依託咪酯等毒品成分可透過檢驗發現,但校園並未使用最新唾液檢驗技術,恐有吸毒黑數。他建議衛福部應將沒入、銷燬載具等規定納入法條,消除執法灰色地帶,同時教師端也需要加強新興煙品相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