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錦囊/三種思維 當責取代負責

企業經營過程中人員犯錯在所難免,追究責任處理得宜,不但能夠徹底解決問題,更能借以提振士氣;若處理不當,則可能淪爲因各自卸責,演變成爲交相指責,最後士氣大傷,甚至淪爲業界之笑柄。

2008年9月15日上午10點,擁有158年曆史的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公司宣佈申請破產保護,消息一出舉世震驚。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訊息如此公開且明朗的情況下,德國國家發展銀行卻於10點10分,透過付款系統向雷曼公司即將凍結的帳戶內匯入3億歐元,此舉形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消息曝光後,引起德國社會輿論一片譁然。

數日後,一份遞交國會與財政部的調查文件出爐,內容詳實記載接受調查者,在這十分鐘內究竟忙些什麼,內容只見每位受訪者言之鑿鑿,詳細說明自己不應該爲此事負責的理由與原因。此舉被德國經濟學家,評論爲一羣聰明人在同一時間一起創造出「德國最愚蠢的銀行」。此案例示範了一場教科書等級,推諉卸責的負面經典教材。

負責(Responsibility)者,係指被動肩負最終成敗責任;當責(Accountability)者,則指主動承擔最終成敗責任。兩者的差異,在於能否展現積極主動的態度、坦然面對並尋求解決之道。然而,如何將消極的「事後負責」轉換成爲積極的「事前當責」,是許多管理者需要仔細考量的重要議題。

如何以正面積極的當責,取代負面被動的負責,以下三種思維供參:

一、以坦然承擔的態度,取代負責

遇事推卸責任雖是趨吉避凶的人性使然,卻應視爲組織管理的大忌。若無法適時引導與解決,一旦落入負面究責思維,將負責視爲結果,將無助問題之改善。

責任歸屬的釐清,事關權責劃分,一旦事先明確訂定,事後究責即可令人心服口服,並以將功補過的態度,勇於承擔善後大任。

二、以思考解決的方法,取代負責

面對失敗與難題,人們往往會選擇逃避或拒絕承認。但若將負責僅視爲承受,不僅無助於組織發展,更容易錯失解決先機,員工也會因爲弱化自省,久而久之便失去解決問題的能力。

亡羊補牢爲解決問題的基本態度,展現出主動應對及思考解決對策的積極作爲。因此,解決問題纔是究責目的,也才能找出根本原因並採取積極行動改正。

三、以失敗學習的觀點,取代負責

失敗意味着執行過程中因某些因素而無法完成目標。若將負責視爲事件終點,將導致組織裹足不前,喪失從失敗經驗中學習成長的機會與能力。

失敗應被視爲是一種需要再努力與再學習的訊號,而非僅是未達理想的結果。也因此,成功者通常能夠從失敗中吸取教訓與經驗。

傳統企業管理思維,將究責定調爲追究責任,係指在事故或錯誤發生之後,找出應負責任的相關人員並要求承擔後果。當負責經常與處罰畫上等號,最終將淪爲尋找戰犯的敷衍戲碼,不但無助組織成員學習成長,更容易養成推諉卸責的組織文化。

新世代管理者應屏除以「找戰犯」的心態進行究責,應透過上述三種思維,以當責取代負責,讓究責成爲務實檢討、積極改進與記取教訓的良機。(作者是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企管系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