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無線電遭冒用 共犯8萬元交保

高鐵公司4月5日深夜接獲無線電在高鐵臺中站發送緊急訊號,4班列車緊急手動剎車後停駛,車輛誤點48分鐘,調查發現是無線電訊號參數遭人複製冒用,檢警查出是23歲林姓大學生所爲,4月29日訊後依違反《鐵路法》諭知10萬元交保,另名共犯20歲陳姓同學4月30日被逮,檢方諭知8萬元交保。(檢方提供)

高鐵公司4月5日深夜接獲無線電在高鐵臺中站發送緊急訊號,4班列車緊急手動剎車後停駛,車輛誤點48分鐘,調查發現是無線電訊號參數遭人複製冒用,檢警查出是23歲林姓大學生所爲,4月29日訊後依違反《鐵路法》諭知10萬元交保,另名共犯20歲陳姓同學4月30日被逮,檢方諭知8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偵辦高鐵無線電盜接致列車急停案,查悉林姓大學生的陳姓同學提供高鐵無線電參數予林姓被告,今日拘提陳男,經檢察官訊後,認其涉犯《鐵路法》第68條之3第1項第1、2款之對於重要鐵路機構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無故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刑法》第184條之以他法致生公共運輸往來危險及刑法第360條之無故以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相關設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