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法官」放人惹議!法界:發回更裁原則上會換法官
▲陳國銘所長遭施男毒駕撞斷雙腳。(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彰化埔鹽施姓男子4日涉嫌毒駕撞斷分駐所長陳國銘雙腿、警員趙秉逸也被玻璃割傷,彰檢依公共危險等罪聲押,彰院卻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對此火速提出抗告,臺中高分院今(10日)裁定撤銷發回更裁。外界關心萬一發回後又再由同一位「佛心法官」」承審羈押庭,是否又會做出同樣裁定?法界人士指出,原則上「不會」是同1位法官,但詳細情形還是要看當地法院的規定。
法界人士說,以臺中法院爲例,遇到此類的案件,原則上法院分案不會再由同1個法官承審,在司法院電腦系統隨機選任時,會在分案時註記迴避該名法官,輪次就會跳過去,不過詳細還是要看彰化地院規定。
本案之所以引起高度輿論,是因裁定施男無保情回的陳姓法官,正是數天前的一起瓦斯車毒駕案中,同樣裁定該案肇事江男無保請回的同1名法官,許多民衆因此大酸陳姓法官是「佛心法官」,彰化市長林世賢不僅號召市民發聲抗議,還北上監察院陳情,檢舉彰化地方法院縱放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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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埔鹽所長陳國銘與警員趙秉逸2人於4日下午2時許,前往埔鹽鄉光明路2段查訪有案在身的施姓男子,施男逃逸過程中竟倒車衝撞,造成所長雙腳當場被輾斷,他忍着痛對空鳴槍示警後,火速與趙員合力將施男壓制逮捕,趙員則是在破窗制止過程中遭玻璃割傷。
由於施男被驗出有依託咪酯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檢方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但彰院陳姓法官卻認爲施男先前因他案已向檢方報到,並獲准易科罰金,且持有歸案證明,難認有逃亡拒捕之理由,依現場證據亦無法確認施男是故意衝撞員警,檢方也未具體釋明其有反覆實施之風險,裁定無保請回,引發軒然大波。
案經彰檢提出抗告,卷類於昨天下午傍晚送抵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今天(10日)下午認有再研求餘地,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