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轉移…為健保給付檢測 開腦成植物人
一名確診腦轉移的肺癌患者,爲了申請給付「泰格莎」,只能冒着危險,接受腦轉移組織切片,驗證EGFR等基因突變,不料,該個案於切片後,病情直轉而下,失去意識,變成植物人,幾個月後死亡。
現行健保給付「泰格莎」規定,需經肺癌腫瘤組織切片,或肋膜腔積水、腹部積水等細胞檢測,證明患者帶有EGFR等基因突變,才能獲得給付。臺灣癌症基金會醫療副執行長張家侖表示,臨牀不少患者因無法進行組織切片,或積水中的細胞量少,根本無法檢驗,以致申請給付時,被打了回票。
張家侖指出,去年健保署與病友團體、專家學者舉行精準醫療專家共識會議,針對討論相關議題,例如,肺癌患者的癌細胞已轉移至腦部、脊椎,如何切片?是否有其替代措施,專家認爲,健保應將血液基因檢測結果納入給付規定,造福更多肺癌患者。
張家侖籲健保儘速納入血液基因檢測,並研議放寬泰格莎「輔助性治療」給付條件。再者,健保如能在經費許可下,可准予給付「輔助性治療」,研究證實,癌友于外科手術後接受二至三年輔助治療,可增加痊癒機率。
對此,健保署主任秘書劉林義表示,生產泰格莎藥廠已申請肺癌患者術後「輔助性治療」的健保給付適應症,目前依法針對藥品療效、財務衝擊等進行「醫療科技評估」(HTA),待完成評估後即舉行專家審查會議,若專家一致同意放寬,將交付健保署共擬會議討論。
至於肺癌患者EGFR基因突變檢驗能否放寬血液基因檢查,劉林義表示,健保署、專家學者持續研議在特定條件下,可持血液基因檢測等液態切片檢測結果申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