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藥「泰格莎」太貴 健保研議放寬給付
肺癌標靶藥物「泰格莎」價格昂貴,若無健保給付,每月自費金額近九萬元,爲此,部分癌友跨海至對岸就醫拿藥,費用還不到臺灣的四分之一。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五十多歲陳姓肺癌患者因腫瘤鄰近心臟,無法做組織切片,即便血液檢測證實EGFR突變基因,仍無法申請「泰格莎」給付,在臺灣自費用藥,每月藥價近九萬元,爲此跨海續命,經小三通至廈門長庚就醫,每月藥費壓低至兩萬。醫界籲衛福部健保署放寬給付條件,讓更多患者用藥。
二○二五年藥品銷售排行榜出爐,肺癌藥品「泰格莎」排名第一,去年銷售金額達五十六億多元,創下臺灣藥界史上單年度新高紀錄。但仍有不少肺癌患者因未能符合給付條件而須自費用藥。肺癌權威、國泰醫院胸腔內科顧問教授蔡俊明表示,不少癌友與陳姓患者面臨相同困境,選擇跨海購藥。
據瞭解,臺灣自費「泰格莎」一顆藥價約二千九百元,但大陸僅七百多元,藥價僅爲臺灣的四分之一。蔡俊明說,印度、孟加拉早已製造相關學名藥,一顆約五百元臺幣,但至大陸可買到原廠藥,且距離臺灣近,因此,不少患者願意至大陸就醫領藥,也不願購買走私進口的學名藥。
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陳育民指出,部分肺癌患者因不符合「泰格莎」健保給付條件,又想獲得最好治療,只能至國外購藥,中國大陸藥費便宜,不到臺灣的四分之一,但交通往返辛苦,對於癌友本身也是一大考驗,呼籲健保署放寬適應症,並思考藥費部分負擔機制。
臺灣免疫暨腫瘤學會理事長吳教恩表示,目前仍有許多免疫及標靶藥物並未納入健保給付,爲獲得更好治療,患者多願自行負擔部分藥費,但受限於法規,無法將「泰格莎」納入部分負擔,建議健保署積極與藥廠進行藥價協商,放寬適應症,降低民衆用藥負擔。
蔡俊明表示,「泰格莎」適用於晚期肺癌EGFR基因突變患者,目前確認基因突變需倚賴實體腫瘤組織、細胞取樣,但部分患者受限於病情,無法切片取樣,而現行健保給付標準將血液基因檢測排除在外。此外,研究指出,第一、二期早期肺癌患者於外科手術後,持續服用「泰格莎」,作爲輔助性治療,病情可獲得良好控制,但健保迄今尚未開放給付輔助性治療。
對於衆多臨牀醫師及癌友們的期盼,健保署給予正面迴應,主秘劉林義表示,確實瞭解患者的需求,不忍病人爲救命而跨海求藥,將在合法、合規下儘速辦理,放寬適應症。至於藥品部分負擔,因影響層面甚廣,目前無法源依據,須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