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君子不防小人 形同虛設的電影三級制
圖說:電影分級制。放映「輔」級片戲院爲了不讓十二歲以下的兒童進場,頻頻對家長大費脣舌。日期:1988/1/1。報別:聯合報。攝影:遊輝弘
對於未有完全思辨能力的青少兒來說,外在的因素很容易影響到他們的發展。因此在1988年的元旦,開始實施電影三級制,分爲普遍級、輔導級、限制級,戲院如果讓觀衆「越級」觀賞電影,一經查獲,將處以六萬至六十萬元的高額罰款。
電影三級制上路的第一天,情況相當混亂,除了戲院提供的分級資訊並不夠充分、觀衆對三級制不明瞭外,還有許多抱持僥倖心態的民衆,也因以上等等的原因,讓即便有立法,甚至祭出高額罰款的分級制度形同了虛設。
1994年,爲了讓孩童能夠進戲院觀賞當時的話題大片《侏儸紀公園》而增設保護級。2015年,文化部修正《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並更名爲《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將原本的四級修正爲五級。
後來隨着各種團體的討論、政府的改革,現今的電影分級制度也稍微完備。至少從網路上三不五時就可以看到,看電影被要求出示身分證的抱怨文就能略知一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