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統計局:嚴查地方數據造假

大陸國家統計局近期制定新規定,要求各級機關或部門人員在進行統計工作時,若遇到任何干預的情形,要以實名紀錄並向當局直接通報。 美聯社

大陸國家統計局近期制定新規定,要求各級機關或部門人員在進行統計工作時,若遇到任何干預的情形,要以實名紀錄並向當局直接通報,形同鼓勵越級報告、檢舉,旨在杜絕地方官員爲求政績表現,屢屢將經濟數據「造假」。

據大陸國家統計局官網公告,此前發佈的「領導幹部干預統計工作記錄報告制度」當中,提到四類需要實名紀錄報告的情況:一是自行修改統計數據;二是強令、授意、指使相關人員提供或編造虛假統計數據;三是以任何方式干擾、限制、阻礙統計工作,對統計督察與相關案件說情或插手干預;四是其他干預統計工作、妨礙統計職權獨立行使的行爲。

該規定提到,各級統計機構的人員可透過網站直接向國統局報告領導幹部干預統計工作的情況,並指,人員需要實名報告干預統計工作的資訊,提供相關證據,並對反映訊息的真實性負責。而未進行記錄報告或未如實記錄報告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黨紀政務責任。

相關人員表示,新規所指的領導幹部,是指在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承擔領導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此外,該名人員稱,大陸國統局會由專人處理所收到的報告,其他人員無權限查看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