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電動車宣稱可上路 民眾挨罰控業者欺騙
寵物電動車業者宣稱未經審驗的電動車可作爲代步工具,涉嫌廣告不實,桃園近40名消費者受害。圖/市議員黃瓊慧提供
知名寵物電動車業者被消費者指控廣告不實,宣稱販售的「毛動力寵物電動車」可作爲代步工具,花了5萬元買車後,上路遭警方開罰,桃園受理消費申訴爭議18件,消費者楊小姐昨提告業者加重詐欺罪嫌。業者回應,已依消費爭議流程處置並無詐欺,靜待司法偵查。
市議員黃瓊慧昨下午陪同楊小姐赴桃園地檢署按鈴提告,她說,11月初接獲多起消費者陳情,稱購買「毛動力寵物電動車」時被告知該產品可合法上路,然而車輛根本未經審驗,有消費者騎乘被開罰單,業者一度失聯,使消費者投訴無門,受害消費者近40人,盼市府消保官啓動團體調解。
楊小姐說,她遭警方盤查開單後,多次向業者請求提供車輛合格標章證明,屢遭「已讀不回」,態度消極,業者甚至反控她誹謗及違反個資,形同恐嚇消費者,消費者將組自救會,共同爭取權益。
律師王妙華說,該產品銷售方式類似「微型電動二輪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相關車輛必須通過審驗、登記並領牌上路,但「毛動力」販售的寵物電動車未取得任何合格標章,業者卻仍在各大寵物展、官方網站等平臺宣稱車輛可上路代步,已涉及不實廣告及誤導消費者。
桃園市經發局指出,經查該業者原聲稱寵物電動車爲「電動輔助自行車」,但車輛並無踏板,以電力驅動爲主,類似「微型電動二輪車」,由於該車輛未通過審驗取得合格標章,因此不得上路。
桃園市主任消保官彭新澍說,已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函請業者說明陳述意見及提出解決方案,截至昨天,累計申訴共18件,將依消費爭議處理程序請雙方到場協商,就案情及消費者訴求進行分類陸續召開協商會議,如有必要,法務局將提供法律諮詢,或協助團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