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發惠批藍白惡棍 羅智強:是依照蘇貞昌「彈劾宣言」提彈劾賴清德

▲羅智強15日出席立法院賴清德彈劾案第二場公聽會。(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蘇靖宸/臺北報導

立法院處理彈劾總統賴清德案中,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5日)舉出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的「彈劾宣言」,指出蘇在文中寫總統一人獨大,侵犯三權分立、毀憲亂政又操縱司法掩護行政等,讓他認爲只要把文中的「總統」從馬英九換成賴清德,完全貼合。綠委沈發惠則說,只有憲法法庭可以賴清德違憲,雖然中華民國體制經7次修憲,不好騎,但是一臺可以走的拼裝腳踏車,結果被國民黨跟民衆黨兩個惡棍,拿「憲訴法」鐵棍從車輪插進去,腳踏車就翻車,癱瘓了憲法法庭。

立法院15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對總統提出彈劾案」公聽會第2場,出席人員爲藍委王育敏、王鴻薇、羅智強、綠委王義川、吳思瑤、白委陳昭姿,學者代表則有國民黨團推派張亞中、彭錦鵬、周威廷,民進黨團推派陳怡凱、林俊宏,民衆黨團派張其祿。

會中羅智強講述2013年9月14日時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的彈劾宣言,並直指字字句句穿透賴清德心臟,只要把文中的「總統」從馬英九換成賴清德,完全貼合。羅說,作爲國家領導人,沒有能力解決國家問題且對人民痛苦毫無感覺、發動政治鬥爭又無視法紀且對民主憲政毫無尊重、毀憲亂政且逾越憲法分際又操縱司法掩護行政、總統一人獨大讓民心不安,侵犯三權分立憲政架構,都是在罵賴清德。

對於宣示中寫明「爲了守護民主,挽救憲政危機,遏制總統違憲擴權的迎爲,我們在立法院發動總統的彈劾案」,而其一理由爲:「依照依據分權制衡原理,國會是總統的監督機關,對總統侵犯立法權的行爲,國會有必要採取積極行動」,羅智強表示,這就是爲什麼這次國會要提對賴清德的彈劾案。

但民進黨立委沈發惠發言說,由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領銜的彈劾案是奇文,因爲列出的6個理由,第一、說賴清德授意卓榮泰亂編預算,但編列預算是行政院專屬權力,預得編好不好、同不同意則是立法院權力,覺得濫編可以刪除或凍結,卻當成彈劾總統理由;第二、第三則說賴清德造謠抹黑、利用司法破壞異己,但你要附舉證;第四、發動大惡罷摧毀臺灣民主,但什麼時候人民依法行使罷免,變成彈劾總統理由;第五、放任臺積電赴美投資要彈劾賴清德,但一家民間公司投資行爲竟拿來彈劾賴;第六、 行政院長不副署《財劃法》。

▲沈發惠15日出席賴清德彈劾案第二場公聽會。(圖/記者徐文彬攝)

沈發惠表示,第六個是真正關鍵,但退一萬步說,就算這是理由,也是行政院長不副署,按照憲法,總統就不能公佈,所以總統完全合憲,而就算行政院長違憲,也是用憲法處理行政院長,怎麼是彈劾總統?副署的憲政爭議要由憲法法庭處理,只有憲法法庭可以賴清德違憲,雖然中華民國體制經7次修憲,不好騎,但是一臺可以走的拼裝腳踏車,結果被國民黨跟民衆黨兩個惡棍,拿「憲訴法」鐵棍從車輪插進去,腳踏車就翻車,癱瘓了憲法法庭。

對於爲什麼是彈劾賴清德,而非倒閣卓榮泰,藍委王育敏指出,行政院對《財劃法》覆議案沒通過,按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長應接受,總統則須憲法規定在收到法律案後10日內公佈,但原先應於2024年12月15日公佈,但賴清德12月12日主動找民進黨立委進行便當會,開完後對外宣佈採取不副署或副署後不執行,這不是公然下指導棋,什麼纔是?結果專家學者到民進黨立委說應該找卓榮泰,是敢做不敢當,請問今天彈劾對象是總統是沒道理嗎?今天走了個卓榮泰,不會來個鄭麗君或潘孟安嗎?在我國憲政體制下,行政院長充其量就是總統執行長。

至於陳怡凱在公聽會上以波蘭2015年時,法律與公正黨(PiS)取得國會多數來干預司法爲例,替賴清德說的「在野獨裁」背書,王鴻薇除當場表達反對,會後也透過臉書說,波蘭是議會制代議民主共和國,政黨政治常態爲「聯合內閣」,總理從兩院制國會的「衆議院多數黨成員中產生」,換句話說,在波蘭「國會多數」怎麼會「在野」?且2015年至2023年波蘭總理都是PiS黨;另外,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立法院根本不能單獨或直接任命法官,陳說的「讓自己人去當法官」到底要怎麼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