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街頭 LED大型廣告車竟都是「合法申請、非法改裝、違規上路」

北市街頭常出現街頭大型LED廣告車,宣傳各類型活動,但議員發現這些車輛竟都是「合法申請、非法改裝、違規上路」卻令用這模式形成三不管地帶規避罰則。圖/議員耿葳辦公室提供

北市街頭常出現街頭大型LED廣告車,宣傳各類型活動,但議員發現這些車輛竟都是「合法申請、非法改裝、違規上路」但警察局僅能針對沒有通行證或交通違規開罰,交通局及環保局人力有限,導致開罰件數極少,議員呼籲,應從制度面檢討,對於明確違規樣態,加強開罰。交通局允諾,會和相關單位增加聯合稽查頻率,並加重罰則,若有明確事證就開罰。

耿葳指出,北市街頭幾乎每天都有大型LED動態螢幕的廣告車在各大商圈繞行,業者稱之爲「移動媒體」,然而與一般燈箱式廣告車不同,依照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車輛若要設置遊動廣告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且市府交通局與交大都有清楚規範哪些路段禁止大貨車通行、哪些路段可以申請進入。

然而有不少業者爲節省麻煩以載貨或搬家的名義申請通行證,等證件核發後,車輛卻改裝成LED廣告車上路,耿葳指出,經調閱數據發現,這些大型LED廣告車全都不合法,但警察攔查時只能針對沒有通行證或交通違規開罰,對於車體上這種 LED動態廣告卻無法可罰,交通局雖有罰責,但因人力不足沒有主動稽查,導致整個制度變成所有程序看起來都合法,但運作卻是全面違規。

耿葳說,些廣告車往往低速行駛佔據車道,後方汽機車與公車被迫變換車道繞行,加上爲吸引注意經常違規臨停,還搭配高分貝喇叭重複播放廣告內容在市區繞行,已經不只有交通問題還涉及噪音管制的環境問題,但交通局認爲這是車輛管理,警察局認爲缺乏法條依據,而環保局除非有民衆檢舉纔會主動介入,形成明顯的三不管地帶。

交通局長謝銘鴻說,法令上確實有違反包含非法改裝及進入禁行區有具體事證,會和交通大隊開單,確實交通局承辦該稽查業務同仁僅有1位,過去因應人力不足情況是把罰則提高,但效果有限,未來也會和交通大隊或監理單位增加聯合稽查頻率,也研擬相關法案鼓勵民衆檢舉。

北市街頭常出現街頭大型LED廣告車,宣傳各類型活動,但議員發現這些車輛竟都是「合法申請、非法改裝、違規上路」卻令用這模式形成三不管地帶規避罰則。圖/議員耿葳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