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破口!瀕危鯊仍遭宰售 專家籲禁捕
雙髻鯊因獨特的頭部構造聞名,許多物種在全球多被列爲「瀕危」或「極危」保育物種,臺灣魚市場卻常看到被公開販售。此爲IUCN名列極度瀕危的紅肉丫髻鮫。圖/讀者提供
「沙魚煙」Q彈口感受到不少老饕喜愛,但大家吃下的會是瀕危鯊嗎?雙髻鯊物種在全球多被列爲「瀕危」或「極危」,在臺灣卻常在魚市場看到被宰殺販售。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臺灣身爲重要育幼場所卻未採取更嚴格的措施,會成爲保育鏈上的缺口,應全面禁捕。
雙髻鯊因獨特的頭部構造聞名,又稱丫髻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顯示,雙髻鯊屬於易危等級,而紅肉丫髻鮫、八鰭丫髻鮫等則是極度瀕危。根據農業部漁業署公告,我國三大洋禁捕的雙髻鯊物種,包含八鰭丫髻鮫、丁字雙髻鮫、紅肉丫髻鮫等,但沿近海尚未禁止捕撈。
日前有保育人士發現,國際列爲極度瀕危的紅肉丫髻鮫,在南部某魚市場竟被公開宰殺販售,還不只一次,感嘆臺灣的保育腳步遠遠落後國際。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表示,丫髻鮫具高度洄游性,會穿梭不同國家海域與公海。國際間致力於減少捕撈,臺灣身爲重要育幼場所卻未採取更嚴格的禁捕或保育措施,會成爲保育鏈上的缺口,千萬不要成爲壓垮國際保育的最後一根稻草,應全面禁止捕撈。
漁業署指出,二○二○年修正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我國沿近海域禁止捕撈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等軟骨魚類,意外捕獲者應不論其尚存活或已死亡,應要放回海中並申報,今年起新增禁止捕撈污斑白眼鮫、平滑白眼鮫及蝠鱝科所有種。
違規捕撈禁捕魚種,近海部分,可處漁業人及漁業從業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遠洋的話,按漁船噸級別及查獲禁捕魚種重量,最高可處三○○○萬元以下罰鍰,若三年內違規兩次以上者,得處最高四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收回漁業證照或廢止。未來是否將紅肉丫髻鮫也列入禁捕魚種?漁業署表示,我國沿近海沙魚漁業管理原則,仍以永續利用取代全面禁捕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