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肚痛「開車門借衛生紙」 騎士瞎扯被判刑3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騎士小清(化名)被指控在2024年10月間意圖竊取他人車輛上的財物,但他辯稱,當時是因爲突然肚子痛,想要借用衛生紙而已。不過,桃園地院法官並未採信小清的說詞,日前依犯竊盜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小清辯稱進入他人車輛,是爲了借衛生紙使用。(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清2024年10月間騎車行經桃園市某路段,看見A男停放在路邊的車輛沒有上鎖,竟徒手打開車門,進入車內翻找、搜尋值錢財物,但最終並未得手。

小清落網之後坦承有進入車內,但辯稱沒有偷東西的意圖,當時他騎車準備回家,突然感覺肚子痛,想要借用衛生紙纔會那麼做,而且他有獲得車主同意,無奈車上沒有衛生紙,他便騎車到附近的超商購買,再去上廁所。

不過,車主A男表明,沒有接獲小清打來詢問是否可以進入車內拿取衛生紙的電話,也沒有同意對方進入車內。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假如小清所言非虛,他既然知道車主當時不在現場,與其花時間確認車輛有無上鎖、徵求車主同意,車上也不一定有衛生紙,不如一開始就先去尋找有標示廁所的超商,反而比較符合當時的情況需求。

法官指出,小清的說詞明顯與事實、常情不符,難以採信,考量到他有竊盜前科,素行非佳,最終依犯竊盜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