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案涉亮票遭起訴 趙少康:尊重司法是我一向態度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聯合報記者張裕珍/攝影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罷免案投票時,涉嫌亮票,臺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選罷法起訴趙少康,並請法院從重量刑。趙少康表示,尊重司法是他一向的態度,一切就依法論法。

趙少康今年7月26日罷免案投票時,展示選票讓媒體拍攝,涉嫌亮票。臺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選罷法起訴趙少康,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趙少康受訪表示,犯後態度好不好是主觀認定。對於檢察官的詢問,他都一五一十回復,最後向檢察官表達希望能夠不起訴,不然就是緩起訴。他也向檢察官表示以後會非常小心,不會再犯,所以他認爲自己犯後態度蠻好的。

趙少康說,大安警分局先傳喚他,他犯後態度好不好,可以去問大安警分局。當時也表達希望大安警分局轉呈檢察官,他希望不起訴或緩起訴的想法。他到法院還是同樣的說法,表達自己不是故意。他是反對罷免的,他沒去非洲看動物大遷徙,留下來投票,當然是反對罷免,還需要亮票表示態度嗎。

趙少康強調,他沒有犯罪動機,並向檢察官坦承那次是不小心的,以後絕對不會再這樣。他不解什麼樣纔是犯後態度好,不過這是主觀認定,他沒意見。尊重司法是他一向的態度,就依法論法,到了法院他會是同樣的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