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0億軍購特別條例生效 賴清德發佈總統令

總統賴清德。(資料照/陳麒全攝)

軍購預算版本朝野爭論不休,國民黨甚至一度引發意見衝突,立法院8日三讀通過藍白共提的〈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劃採購特別條例〉,條文編列上限爲新臺幣7800億元對美軍購案。總統府今(11日)發佈總統令,依法正式公佈此特別條例。

行政院去年11月27日提出分爲8年期、暫匡上限1.25兆元的〈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劃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國民黨、民衆黨團曾多番聯手封殺,讓軍購特別條例延宕多時,朝野就軍購項目、採購經費及建置能力等議題,不同意見持續對撞。

立法院8日三讀通過國民黨、民衆黨共提之〈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劃採購特別條例〉,條文編列上限爲「新臺幣7800億元」對美軍購案,其中第一期爲對美軍購3000億元,與國民黨中央曾堅持的「3800億+N」有所不同。第二期則爲國防部向立院報告的4項專購,包括「愛國者飛彈、無人機防空系統」等,總金額爲4800億元,加起來共計新臺幣7800億元。

總統府下午發佈總統令,公佈「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劃採購特別條例」,由總統賴清德、行政院院長卓榮泰、國防部部長顧立雄共同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