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無照毒駕輾斃路人 律師答辯無殺人犯意

18歲白姓男子(中)涉無照又毒駕撞死路人。(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18歲白姓男子民國113年10月27日無照駕駛租賃BMW轎車,在北屯區撞死72歲葉姓老翁。方依殺人、毒駕致死等罪起訴,國民法官今天開庭審理,白透過律師答辯,指將出具各項證據,證明白男無殺人犯意,僅承認此案是毒駕致死,否認殺人。

檢警調查,白男113年10月26日下午5時許,在桃園市殯葬管理所附近吸食愷他命煙,之後駕駛租來的BMW黑色轎車,返回臺中太平區住處,10月27日凌晨5時多,在家吸食俗稱喵喵的甲基甲基卡西酮以及喪屍煙彈(依託咪酯)後,無照毒駕開車找朋友。

離開朋友家後再吸食喵喵,上午9點5分返家時,白男開車行經北屯區三光北一街時,撞上前方路邊步行中的葉男,並多次輾壓葉男身體,導致葉傷重不治,白則肇逃,犯後被捕堅稱「沒看到人」否認殺人犯行,檢方依涉犯殺人、公共危險等罪聲押獲准,去年2月26日偵結起訴,羈押迄今。

國民法官今天下午審理案件,檢方於開審陳述指出,此案是完全可控事件,白卻吸食多種毒品撞輾行人。白的律師答辯時指,將出具醫院等單位函文,證明吸毒後精神狀況及反應,還有出示轎車底盤高度等文件證據,證明白無殺人犯意。全案將從今起連續審理3天,預定6日審結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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